ut88 - 裁判评议新动态:女超仅一错判,中超中甲无申诉
中国足协近日发布了《2026年第二十三期裁判评议》,宣布本期没有中超和中甲俱乐部的申诉,而在针对中乙联赛和女超联赛的三起申诉中,仅有一例被确认存在裁判错误。该公告于10月13日晚间发布,提供了本次评议的细节和判例分析。
评议组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了本次评议,会上不仅有中足联的代表,还包括了中国足协的纪检人员以及足球社会监督员的旁听。通过集体讨论与个人意见表达相结合的方式,评议组对三起申诉的判决进行了全面评审,最后确认其中一例存在主要判罚的错误。
第一个判例源于中乙联赛第26轮,赣州瑞狮对阵海门珂缔缘的比赛。在比赛进行到第11分钟时,海门珂缔缘攻入一球,但助理裁判员示意该进球因越位而无效。具体而言,裁判认为海门珂缔缘的11号球员在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。对此,海门珂缔缘俱乐部提出异议,坚称其11号球员并未越位,要求进球有效。经过深入分析,评议组认为现有视频角度无法准确判定11号球员是否越位。此外,由于场地草坪的深浅变化及场上球员身体的位置与运动方向的影响,精确判断非常困难。在此背景下,评议组最终支持了裁判员的决定,确认越位判罚合理,进球无效。 ut88
第二个判例出现在女超联赛第12轮的较量中,长春大众卓越女足与陕西志丹女足的比赛第58分钟,陕西队12号球员在对方禁区内与长春队的14号球员发生接触摔倒,裁判未判罚。这一判罚引起了陕西志丹女足的抗议,他们认为应该判罚点球。经过评议,组内大部分成员认为,两名球员在争抢球权时均有机会,陕西队12号球员先触球,而长春队14号球员的封堵动作导致他们的接触程度轻微,未达到犯规条件,因此裁判的判罚是正确的。
第三个判例同样发生在女超联赛当中,依然是长春大众卓越女足对战陕西志丹女足。该场比赛的第61分钟,长春队在前场执行任意球,初次射门被陕西守门员扑出,随后的补射意外地击中横梁弹回,长春队15号球员迅速反应,将球再次打入。这一进球在场上裁判眼中是有效的,助理裁判员未示意越位。然而,陕西志丹女足对此判罚提出异议,称15号球员在进球时处于越位。然而经过全面审查,评议组认为长春队15号球员在进球前确实身处越位,因此该进球应被判无效,助理裁判的判断失误。
中国足协承诺继续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积极接纳各俱乐部的反馈与申诉意见,并对符合条件的判例进行审查,最终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。同时,对于作出错误判罚的裁判员,协会也会施加相应的内部处罚,以促进裁判水平的不断提升。 ut88